國際交換生(含港澳):申請流程

作者:gao-hq 於 2019-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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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交換生
Global Affairs Office

交換

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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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智大學出國交換學生手冊下載

 

下載附件:元智大學出國交換雙聯學生手冊.pdf

 

春季班及秋季班交換時程架構

 

Fall Semester

秋學期赴外交流

Spring Semester

春學期赴外交流

流程說明

111/2/16-111/3/9

111/8/15-111/9/23

1. 元智校內甄選初審

請於申請開放期間至全球處網頁填寫線上表單及繳交校內甄選資料。(詳細說明請見以下元智校內甄選初審申請-申請資料)

特定學校提名期限較早,請自行注意填單時間,逾期則不再受理。

111/3/14111/9/28

2. 校內甄選推薦名單宣布

     元智提名

04-06月10-11月3. 姊妹校端申請

交換生依元智、姊妹校規定及時程繳交複審資料

各校申請時間不同,請依照元智承辦人通知時間為準

06-07月12-01月4. 姊妹校審核1. 姊妹校發送錄取信 Acceptance letter
2. 交換生申請簽證/機票/保險/宿舍等
06-07月12-01月5. 元智校內甄選複審

由全球處通知同學繳交複審資料,以獲系所同意赴外交流。

09-10月01-03月6. 交換生至姊妹校進行交換

 

元智校內甄選初審申請

 

▊ 新冠狀病毒肺炎相關資訊

因近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影響,將以同學之健康安全為首要考量,鼓勵同學接受姐妹校使用線上授課方式上課。

全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升溫,各國入境管制仍持續變動中,依據衛服部疾病管制署最新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全球分級為第二級警示(Alert)。

為保障學生權益與安全,校方還未決定是否開放各位同學赴外交換,目前仍在觀望整個疫情發展中。避免同學們在金錢上以免造成虧損,請學生務必先暫緩購買機票及支付相關費用以免因疫情因素而受金錢、權益損失。

校方保留修改、終止、變更相關防疫措施細節之權力,敬請配合辦理。

▊ 赴外交換申請說明會

赴外交換說明會為每學期開學後第二週舉辦,惟目前因應Covid-19疫情影響,說明會可能為實體或線上方式進行,將透過信件通知各位學生。
如同學有任何問題請先查閱常見 Q&A,如找不到解答可上全球事務處Facebook粉絲專頁YZU Global Affairs Office 私訊詢問。

▊ 申請資料

    1. 線上填寫申請表 LINK ▶
    2. 繳交紙本元智大學交換志願表 (請以電腦打字印出,文件下載請由此申請文件連結)
    3. 繳交中文成績單正本
      • 請至教務處申請,須含排名。
    4. 繳交英文成績單正本
      • 請至教務處申請,須含GPA。
    5. 繳交英文檢定成績影本
      • 需檢具兩年內英文檢定成績(限TOEIC、ILETS、TOFEL),其他語言能力證明恕不受理。
      • 檢定成績需於甄選初審截止日前提供,截止日前尚未取得正式成績單者,可先提供網路成績截圖(須包含學生姓名)進行校內初審,並最晚於各校提名截止日前提供英檢成績單影本。

▊ 相關規定

    1. 為保障其他申請者權益,志願選填以二所為限。甄選計畫優先採志願序分發,建議同學若第一志願若已選填熱門校(選填人數等於或大於國外學校提供之交換名額),第二以後之志願避免選填熱門校,才可降低落榜機率。
    2. 線上表單及紙本繳交皆須完成,否則不受理申請。
    3. 線上申請填寫後即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志願序,請確認系統選填與紙本繳交之志願吻合,不吻合者將列為不合格件。志願序相同時,若有多人選填,將主要依審查之評比成績擇優及領域平衡分發志願,未被分發到者將列於次一志願再進行分發。
    4. 請自行查明各校適合之系所及課程,全球處無法提供系所篩選、課程審查或選校諮詢服務,若錄取學校無適合系所,以致無法入學或無課可選,須自行負責,不得要求重新分發學校。
    5. 錄取學生僅代表獲得本校推薦資格,尚須再經交換學校審核,若未通過審核或無法取得簽證等,其錄取資格隨即取消,本校不負爭取改申請該校其他系所或協助簽證取得之責任與義務,其獎學金獲獎資格(若有)也將同時取消。

▊ 評分標準

    1. 系排名成績(50%)英文檢定成績(50%)兩項計分。
    2. 若有成績相同,其錄取參照順序為英文檢定成績、系排名成績。

 

元智提名

 

由全球處向姊妹校提名,獲得姊妹校同意後,個別通知同學準備姊妹校申請資料。

 

 

姊妹校端申請

 

各校要求不同,主要有以下3種方式

    1. 線上申請:同學自行於姊妹校申請網頁填寫基本資料、上傳備審文件。
    2. 紙本申請:姊妹校提供申請表及備審文件列表,由全球處統一寄送。
    3. 電子檔:姊妹校提供申請表及備審文件列表,同學繳交電子檔至全球處,由全球處統一向姊妹校提交檔案。

▊ 申請資料

以下為多數姊妹校要求繳交之入學申請資料,確切須提交之申請資料,仍視各校要求而定,請依照承辦人的通知準備即可。若申請資料需交換承辦人聯絡人資料或簽名,請將文件攜至全球處給承辦人簽章。

    1. 元智歷年成績單
      • 本校成績單正本請至教務處申請,請依姊妹校要求繳交中文或英文版。
      • 研究生可能需另繳交大學部歷年成績單。
    2. 在學證明書
      • 請至元智教務處申請
    3. 語言能力檢定證明
      • 錄取英語授課之姊妹校者,視各校對英語能力檢定的要求,繳交TOEFL、IELTS或TOEIC之檢定證明,有效期限須具有兩年內效力。
      • 錄取非英語授課之姊妹校者,則視各校對語言能力檢定的要求,繳交日語、韓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或其他語言之檢定證明或成績單。
    4. 護照資料頁影本
      • 通常需繳交護照個人資料頁影本,申請所有個人資料須與護照相符,尤其是英文姓名拼字、出生年月日等。
    5. 照片
      • 依姊妹校規定繳交電子檔或紙本,紙本照片繳交前,請於照片背面以油性簽字筆寫上英文姓名拼字(須與護照相符)。
    6. 財力證明
      • 銀行或郵局皆可申請英文版存款餘額證明,此即財力證明,自己或父母/監護人的帳戶皆可。
      • 金額及幣別依各姊妹校規定不同,同學須自行上網至姊妹校網站查詢。
      • 財力證明為父母/監護人的帳戶,須另附戶口名簿證明或聲明書(無既定格式),內容須註明帳戶持有人與申請人的關係。
    7. 教授推薦函
      • 撰寫語言及格式依姊妹校要求而定,教授可在信上簽名,彌封後繳交。
    8. 原學校提名信
      • 此提名信不等於教授推薦函。如有需要者請主動跟全球處索取。
    9. 健檢報告
      • 視姊妹校要求之檢查項目,至各大醫療單位進行健康檢查。
      • 依醫療單位不同,健檢報告完成時間不定,通常約需10個工作天才能取得,建議要繳交健檢報告的同學儘早辦理。
      • 部分姊妹校要求學生報到後才於當地進行健康檢查。
    10. 保險證明
      • 除學生平安保險外,學生應於出國前自行另購買足額之保險(含醫療、意外、海外急難救助等)。
      • 部分姊妹校要求強制購買;部分國家核發簽證時亦會要求購買特定保險。若交換學校另提供保險,則學生可選擇抵達當地後再購買。
      • 若姊妹校無特定要求,全球處仍建議同學購買海外醫療險與海外意外險等相關保險。

 

姊妹校審核

 

  1. 因各姊妹校作業時程不同,一般在同學提交入學申請資料後,約需3到5個月才會收到姊妹校錄取信。若同學的申請資料有任何問題或須補件,姊妹校承辦人通知全球處後,全球處將立即聯繫同學補交;若同學的申請資料沒有問題,一般來說不會收到任何通知,只要耐心等候錄取信即可。
  2. 因姊妹校有各自的作業時程,並不會因同學或本校承辦人去信要求而提早公告結果或寄發錄取信,故請同學理解並尊重各校流程及規定,勿直接至全球處要求或自行發信給姊妹校承辦人。同學尚未收到錄取信前,請勿辦理任何出國手續。

錄取信之核發,有以下 2 種方式:

  1. 紙本:多數學校會寄到全球處,部分學校會寄到同學的通訊地址。
  2. 電子檔:Email 寄給同學或全球處,此即視同正式文件。若姊妹校僅寄給同學,請同學務必主動提供電子檔予全球處承辦人。

收到錄取信後,請先檢查英文姓名拼字、出生年月日及交換期間是否正確,個人資料須與護照相符。同學可憑錄取信正本,到姊妹校所在國家之駐臺機構或辦事處辦理學生簽證,並著手準備出國事宜。若錄取信有任何錯誤請務必立刻向全球處反映,以便聯繫姊妹校補發正確錄取信。

 

元智校內甄選複審

 

由全球處通知同學繳交複審資料(文件下載請由此申請文件連結),以獲系所同意赴外交流。

 

注意事項

 

  1. 各姊妹校申請作業時間不一,部分區域學校作業時程較晚,因此也會較晚通知同學,請務必耐心等候。
  2. 請務必在規定期限前繳交申請資料至全球處,避免影響申請權益。
  3. 尚未收到申請通知的同學,建議可以先參考姊妹校網站的申請應備文件事先準備,但請勿於收到姊妹校錄取信前,先行購買機票。
  4. 因COVID-19疫情影響,多數姊妹校尚無法確定可否接收交換/雙聯學生進校學習,全球處將於姊妹校通知前維持開放原訂申請程序,惟實際申請情形仍可能因疫情狀況有所變動,全球處將持續與同學保持聯絡、隨時更新消息。



註冊規定



 

獲得錄取資格之出國交換學生(包含延畢生)皆須在本校註冊繳交全額學雜費
交換學生之註冊繳費標準與期限,皆與在校學生相同。

請自行依本校註冊繳費相關規定繳納學雜費即可,已出國同學可委託在臺親友代為辦理。



役男出國申請



 

  1. 具役男身分者,應依內政部「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辦理。
  2. 在學役男若因奉派或推薦出國研究、進修、表演、比賽、訪問、受訓或實習(暑假工讀實習)等原因申請出境在四個月以上,一年以內者,須準備下列料,於出國 前1個月內至3個星期前送至 軍訓室,學校將發文至戶籍所在地縣市政府辦理役男出境申請。
  3. 需準備資料如下:
    • 元智大學役男出境申請基本資料,務必將所有欄位填寫清楚,以利【役男身分推薦出國學生名冊】製作。
    • 學院/學系推薦函正本1份。(交換生及學術研究參考範例
    • 對方學校入學許可證明或國外研究機構之邀請函或工讀聘用證明影本1份。
    • 對方學校與本校簽署之合作契約影本1份。
    • 家長切結書正本1份。(切結書參考範例
    • 交換/雙聯學生切結書(須經推薦單位蓋章)。
    • 個人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109年新規定)。

※其他相關事宜請向元智大學軍訓室 ▶諮詢。



交換學生獎/助學金



 

  1. 交換學生獎/助學金大致分為下列幾種:
    1. 交換學校獎學金(例:日本 JASSO 獎學金)
    2. 限定地區、國家、領域別之獎學金(例: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獎學金)
    3. 教育部提供之獎學金(例:學海飛颺)
    4. 校內獎/助學金
  2. 交換學生可同時申請多項獎/助學金,但出國期間僅限領取一項。
  3. 未獲得入學許可,或未依規定於交換學校註冊報到者,各項獎/助學金獲獎資格隨即取消。受獎學生須按規範完成受獎義務。
  4. 各項出國交換學生獎/助學金之相關申請辦法,以獎/助學金提供單位當年度公告為準。
  5. 相關文件: 獎學金資訊▶



選修課程暨採認申請



 

 

元智端選課

 

  1. 交換/訪問學生於姊妹校就讀期間,無需且無法在元智進行選課。
  2. 同學出國前需完成事項:
    • 填妥「元智大學學生至境外大學校院選修課程申請表」,依順序呈送全球處、各系院、教務處等相關單位審核。
    • 請完成至外國及大陸地區修課期間學分減修申請
    • 請參照當年度行事曆中減修開放申請時間,進入同學個人portal網路送出申請,並將減修家長同意書送交學系辦公室,由學系主任審核。
    • 請完成課程退選
    • 完成減修申請後,務必於第三階段電腦選課期間(依當年度行事曆),進入選課系統退選課程。
  3. 返國後學分採認事宜:
  4. 相關法規:元智大學學生至境外大學校院選修課程實施辦法
    • 第三條規定:「學生申請至外國及大陸地區大學選修課程者,需於出國修課開始前檢同相關申請資料,並填妥「元智大學學生至境外大學校院選修課程申請表」,依順序呈送各相關單位審核。」
    • 第四條規定:「學生於外國及大陸地區大學選修課程之學分採認或抵免,依下列規定辦理:
      • 一、所修學分數需符合本校學則規定。學士班學生經系所主管同意,得不受每學期選課學分數上、下限之限制。
      • 二、   學生修課期滿後,應於返國後二個月內,提供修課課程書面資料包含課程起始時間、課程時數、課程大綱及成績證明正本等資料,提出學分採認或抵免申請。請填寫「元智大學學生至境外大學校院選修課程學分及成績採認表」。
  5. 其他規定請參考元智大學教務處之 學生至境外大學校院選修課程注意事項 ▶

 

姊妹校端選課

 

  1. 同學參與交換學生計畫,於姊妹校註冊報到後,身分視同該校學生,須完全遵守該校選課規定及最低/最高學分限制,同學需事先詳細閱讀姊妹校課程網頁,並於姊妹校要求的期限前完成選課,如須採計為本校畢業學分,選課時務必詳細考慮。
  2. 部分學校限制交換學生僅能選修註冊系所提供的課程,並非所有課程都開放選修,另特定系所可能不開放選修,同學需事前去信諮詢姊妹校或抵達姊妹校後盡快查明。



交換/雙聯期間

變更/放棄



 

 

延 長

 

  1. 校級出國交換/雙聯學生,無論是否尚有名額,皆不得提出申請延長交換期間。

 

 

縮 短

 

  1. 若有具體理由或不可抗力情事,須縮短交換期間或提前返國者,須提出證明及報告書,並獲得兩校承辦人同意,方可辦理兩校縮短交換/雙聯期間手續,其相對應責任須由同學自負。
  2. 申請者同時取消獎學金獲獎資格,已領取之獎學金須歸還獎學金發放單位。未依上述規定辦理而擅自返國者,日後無法再次本校申請交換/雙聯計畫。

 

 

放 棄

 

  1. 請同學依全球處要求提交切結書,該切結書經繳交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撤回。
  2. 列印切結書(文件下載請由此申請文件連結),繳交至全球事務處70208
  3. 無論初/複審通過須放棄的,務必繳交放棄切結書。


業務承辦人:蕭伊容 Yoyo

連絡電話:03-4638800 #3286

E-mail: yijung@saturn.yzu.edu.tw

Facebook: YZU Global Affairs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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