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申請:元智大學外籍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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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事務處 Global Affairs Office | ||||
外籍學生獎學金 | ||||
一、本辦法所稱外國學生係依本校外國學生入學辦法定義之學位生。
二、 奬學金內容
- 免除學費、雜費、學分費、語訓費。
- 核給生活津貼。
三、申請條件
- 新生:經錄取後得核給本條第一款之一目或含第四目。
- 舊生:
- 大學部學生修課滿一學期,每學期修習學分數符合學校最低修習學分標 準,操行成績在 80 分以上,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在 65 分以上且:
(1) 系或同級單位排名在前百分之十五者,得核給本條第一款之第一目 或含第四目。
(2) 系或同級單位排名在前百分之三十者,得核給本條第一款之第二目 或含第四目。
(3) 系或同級單位排名在前百分之五十者,得核給本條第一款之第三目 或含第四目。 - 碩士班學生修課滿一學期,每學期至少修習六學分,操行成績在 80 分以 上,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在 75 分以上,且:
(1) 系或同級單位排名在前百分之四十者,得核給本條第一款之第一目 或含第四目。
(2) 系或同級單位排名在前百分之六十者,得核給本條第一款之第二目 或含第四目。
(3) 系或同級單位排名在前百分之七十者,得核給本條第一款之第三目 - 博士班學生修課滿一學期,每學期至少修習六學分,操行成績在 80 分以 上,得核給本條第一款之第一目或含第四目。
- 碩博士班學生,在撰寫論文期間未滿足修習六學分之規定者,得以指導 教授推薦書及論文撰寫計畫申請之。
- 未滿足上述條件者,得以系所推薦申請之。
- 大學部學生修課滿一學期,每學期修習學分數符合學校最低修習學分標 準,操行成績在 80 分以上,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在 65 分以上且:
四、獎助年限
大學部學生至多獎助八學期,碩士班學生至多獎助四學期,博士班學生至多獎助八學期。生活津貼核給期限,自受獎生實際就學當月起至受獎期限屆滿、畢業、休學、退學或獎學金受撤銷月止。
五、詳細內容請參閱「元智大學外國學生獎學金設置辦法」。
111學年度第二學期元智大學境外生獎助學金時程
時間 | 流程 | 申請資料 |
111/12/21-112/01/03 | 研究生(碩士、博士)獎學金申請作業開始 於網站及Email公告周知申請相關時程 | 研究生線上申請 |
112/01/09-01/18 | 系所生活津貼獎學金審查 | |
112/02/08 | 研究生生活津貼結果公告 大學部獎學金申請公告 | |
112/02/06- 112/02/15 | 大學部獎學金申請開始 研究生申請表及成績單補件 | 1. 線上申請表 (外籍生適用) 2. 成績單(含排名) |
112/02/21-03/03 | 獎學金系所審查 | |
112/03/06-03/08 | 獎學金全球處審查 | |
112/03/10 | 獎學金結果公告 | 延後於3/16日公告 |
!!!重要公告!!!
依元智大學外國學生獎助學金設置辦法,2020年秋季學期(含)以後入學的博士生,進入第三年申請生活津貼獎學金時需提交「境外博士生二年級研究成果生活津貼獎助學金續領審查表」
下載附件:境外博士生二年級研究成果生活津貼獎助學金續領審查表.pdf
下載附件:
110-1入學適用 1100428元智大學外國生獎助學金設置辦法.pdf
111-1入學適用 1110511元智大學外國生獎助學金設置辦法.pdf
國際學生可申請由政府提供之臺灣獎學金,詳情請見:
申請人應於申請截止日前,檢附相關文件向我國派駐(或兼轄)其所屬國之駐外館處提出申請。
▉ 元智大學外籍學生華語能力檢測獎學金
三、 申請資格:
(一) 外籍學位生於大三、碩一、博二前參加TOCFL考試成績符合補助標準者。
(二) 成績證書發放日期須於申請日期前一年內始得申請。
(三) 每位學生就讀學校期間以請領乙次為限。
通過測驗等級 | 獎勵金上限 |
A2 基礎級 | 新台幣 1,000元 |
B1 進階級 | 新台幣 1,500元 |
B2 高階級 | 新台幣 2,000元 |
C1 流利級 | 新台幣 2,500元 |
C2 精通級 | 新台幣 3,000元 |
五、 申請作業程序:
1. 申請人須於每年5月15日前,檢具成績證明正本及學生證送國際語文中心審核,審查通過者由國際語文中心造冊送全球事務處覆核。
2. 全球事務處覆核通過,發給獎勵金,獎勵金金額得依該年度預算及獎勵人數調整之。
3. 本案所需費用,由本校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全球跨域子計畫項下檢討支付。本辦法經全球事務處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