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智大學全球事務處

申請資格與義務

▊ 申請對象

元智大學二年級 (含) 以上學位生。

▊ 成績限制

操行成績不得低於 85 分。

▊ 義務與責任

  1. 於交換期間 ,同學必須遵守學校規定之交換期限,不得擅自變更。
  2. 交換其中不得申請休、退學及任意放棄課業中途返國。因特殊事故需提前返國者,必須報請雙方學校同意。
  3. 於國外交換期間,應與薦送單位保持聯繫,並不得做出有損兩校校譽之情事。如有違反之前況,視情況同時接受兩校校規處置。
  4. 抵達姊妹校一周內至portal上傳當地緊急連絡資訊。
  5. 結束交換需繳交結案報告2000字以上附圖、交換經驗分享簡報與學習歷程記錄片。
  6. 下學期(3月/10月)舉行交換分享會,準備10-15分鐘交換經驗簡報說明。

違反以上事項將取消獎學金資格。

申請資格與義務

申請資格與義務